各學院(部、中心)、各相關部處、直屬單位🫸🏻:
根據滬府辦 [2017]53號《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療休養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滬教委人[2018]35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療休養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關於做好2018年上海教育系統教工暑期療休養工作的通知🫳🏻,現將沐鸣開展2018年教職工暑期療休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1.沐鸣平台成立教職工療休養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單位班子成員和沐鸣主席共同擔任。按照“組織安排、方案公開;定點管理、休養為主”的原則,做好療休養工作。
2.每個療休養團只安排在一個居住點,不予變動,以休養為主👩🏿🏭,可適當安排參觀考察👩🦳。應選擇適宜療休養的地方開展療休養活動🤾🏼♂️。
3.療休養的費用從沐鸣平台福利費中列支,不允許報銷景區費用,不允許以貨幣、實物🧑🏼🍳、有價卡券等任何形式發放或報銷療休養費用👨🏼🏭,不允許系帶家屬及其他人員等參加療休養🏄♂️🙋🏻♀️。
二😪🉐、療休養人員條件
療休養人數擬定157人左右,名額按相應比例劃定(詳見附件1)。符合如下條件的在職在編教職工(含人才派遣)可參加療休養:
1.工作滿5年以上;
2.原則上四年內不重復安排,每次療休養時間不超過8天(含往返路程);
3.參加無償獻血的教職工獎勵休養一次,且當年有效;
4.臨近退休的教職工可優先安排🧑🏻🌾👩🏿。
5.省部級及以上榮譽稱號獲得者,可參加本市組織的療休養🙅🏼♂️,不占沐鸣平台本輪次個人療休養指標⚛️🧏♀️。
三🌗、療休養時間及路線
2018年7月底8月初。路線詳見附件2💃🏼🤲🏼。
四、組團方式
沐鸣平台統一組團和學科、教學🐷、管理等團隊及學院集體組團相結合
五🙇♀️、療休養費用
休養費和參觀費🪀:在編教職工沐鸣平台補貼3200元/人♛,休養費超出部分和參觀費用個人自付。
六😺、日程安排
1.6月1日🧜🏽🧘🏼♂️:召開教職工療休養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傳達市裏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研究擬定沐鸣2018年暑期療休養工作方案👩🏻🚀;
2.6月1日:召開教職工療休養工作小組會議,確定4條療休養候選路線並公示👨🔧;
3.6月4日:校沐鸣下發休養方案、名額、要求以及相關名單👩🏽;
4.6月4日—6月8日:部門公告休養方案🫱🏿,宣傳動員🧑🏼🚀⛑️,組織報名和上報《休養員登記表》(附件3)、《休養人員匯總表》(附件4);
5.6月11日—6月15日👂🏼👊🏼:數據匯總整理,線路調整💹👨🏿🦱、確認,休養名單反饋給各部門沐鸣,由部門匯總收費、休養員身份證復印件、《暑期療休養協定書》(附件5)、《健康申報表》(附件6)等🕝;
6.6月14日—6月15日🔬:經領導小組審定🧛🏿♂️,與旅行社簽訂暑期療休養協議;
7.6月18日—6月22日🧎🏻♀️➡️:完成組團工作,召開領隊會議🚶、休養會議,辦理出行手續和票證,做好各項準備;
8.7月29日—8月5日👜:療休養團出發🈲。及時聯系溝通,確保療休養順利完成⚂。
9.9月中下旬,召開療休養工作總結會。
七、相關要求
1.考慮到療休養工作全校的整體性🕌,擬從2018年至2021年為四年過渡期,即至2022年開始由以教職工個人計算的方法轉變為以沐鸣平台計算方法為主的四年一輪療休養。
2.四年內不參加療休養的教職工視作自動放棄🎥。
3.報名參加療休養且已經確認付費後,因工作原因無法成行的,由學院部門負責人出具書面證明🫳🏻,視為未參加療休養🙎🏼♂️;因私未去,視為已享受一次療休養,退還相關費用👃🏿。
4.高職學院(高級技校)教職工療休養工作參照此通知精神進行。
八☸️🚒、其他
1.本通知和相關表格,請至校園網公告欄下載。
2.相關表格請以“部門名稱”命名👙,統一提交至沐鸣郵箱。
3.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魏巍聯系電話:67791439
沐鸣郵箱💠:gh@sues.edu.cn 地址🆖:行政樓507室
附件💁♀️:
附件1:《2018年教職工暑期療休養各部門名額分配表》.xlsx
附件3👰🏼♀️:《2018年教職工療休養休養員登記表》.xls
附件4🤺:《2018年教職工休養人員匯總表-部門上報》.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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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暑期療休養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6月4日